汕头港引航站是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属下副处级事业单位,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核定事业编制34名,购买服务人数8名。
根据市编委《印发汕头港引航站机构编制的通知》(汕机编〔2013〕)14号),主要任务是:承担进出汕头港港口区域和汕头辖区的船舶引航服务;接受委托为其他地区港口船舶提供引航服务;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根据交通运输部《船舶引航管理规定》主要职责是: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;制定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;接受引航申请,提供引航服务;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;负责引航员的聘用、培训、晋升、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;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、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;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。
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调度室(引航科)、交通船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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